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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業管理監督還在繼續

2007年初,在市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上,市政協委員李少華提交了兩份關於物業管理的提案:《關於建立城市管理委員會,創建社區安定之局面的建議》、《關於北京市物業管理收費標準施行「菜單式」的建議》。這是他幾年來提交的關於提高物業管理、解決物業糾紛的第13份提案了。
  作為京城第一家物業公司的董事長,他也較早地接觸了物業管理中的問題。「最早我關注的是物業管理法律的滯後問題,」李少華告訴記者,最近兩年,在物業管理方面已經取得了一些進步。
  其實物業問題也是這5年來委員們關注的熱點,僅十屆五次會議上就有15件提案涉及物業管理。2006年,市政協城建環保委組織了歷時3個月的專題調研、289人次參與,通過考察、研討、座談,問診北京市物業糾紛,最終形成了《關於加強我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的建議案》,提出積極解決開發建設遺留問題等建議。這份凝聚著數百名政協委員智慧的建議案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關注,市政府專門召開了全市物業管理工作會議,補充修改了《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》,多部門聯合起草了《關於加強居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》。
  近日,連續傳來物業管理方面的利好消息,北京市建設委員會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召開了《北京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》、《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》(示範文本)公開論證會。今年1月1日,《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(一級)(試行)》施行,綜合要求、房屋維修養護、共用設施設備運行及維修養護、電梯服務、消防服務、二次供水管理、協助維護秩序、清潔服務、綠化養護、停車服務、裝飾裝修服務成為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必須達標的「規定動作」。
  市政協城建環保委副主任王躍榮告訴記者,在社會轉型期,會出現一些這樣那樣的矛盾,發揮民主監督作用,就要敢於碰難題、解難題。針對物業管理問題,委員們的監督還將繼續,為尋求解決方案坦誠建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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